合法利益是合规处理个人数据能力的另一个基础。哈利路亚。所有营销人员都听得津津有味。在发送直接营销电子邮件时,相关处理条件可能是同意或合法利益。
GDPR 一直规定,与个人沟通的“合法利益”可以构成表达同意或选择加入的可接受替代方案。 因此,虚假新闻和恐吓言论泛滥,称企业可能会失去高达的可营销数据库,并且无法再进行任何对外营销。
一段时间以来(早在 年初宣布 GDPR 时),我们计划仅使用同 克罗地亚电报筛选 意作为与数据库通信的基础,但我们已根据 ICO 的最新指导调整了我们的立场。
那么,合法利益是什么? 简而言之,这是您的公司根据潜在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行业和职位证明他们发送电子邮件的理由的能力。
通过这种方式,您发送电子邮件的联系人对您的营销传播感兴趣,这是合法的。
您所提供的商品、服务或产品将使您发送电子邮件的企业受益匪浅。电子邮件的接收者将从中受益或对您所说的内容感兴趣。 GDPR 明确承认这是允许的。GDPR 序言第 条的最后一句话是: “为直接营销目的处理个人数据可能是出于合法利益”。
就电子邮件营销而言,合法利益仅适用于“企业订户”(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和政府地方当局机构的员工)。 合法利益不适用于个人订阅者(个体经营者和非公司合伙企业 (LLP) 的员工)或不隶属于任何企业的用户(使用 Gmail 和 Hotmail 等 ISP 电子邮件地址)。